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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中医学专业认证知识学习考核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10-12     作者:   点击:[]

中医宣字〔2016〕5号

 

各学院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;机关党委;各院(系)处、室、直属单位;工会、团委:

当前,中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。为切实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对中医学专业认证知识的知晓率,确保学习考核人人参与、人人过关,全力保障我校以优异成绩通过中医学专业认证,经研究决定,在全校深入开展中医学专业认证知识学习考核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学习考核时间

2016年10月12日至11月12日

二、学习考核内容

(一)学习资料

1、《湖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认证自评报告》

2、《湖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认证培训手册》

3、本科医学教育标准-中医学专业(暂行)

4、《中医学专业认证相关知识一问一答》

(二)资料来源

自评报告由各院(系)处、直属单位从认证评估工作办公室领取后,自行组织学习。其他资料已上传至校园网中医学专业认证专题网站。

三、学习考核对象

学校各级领导干部、教职工、全体在校学生

四、学习考核安排

(一)组织领导。校院(系)处两级主要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负责本单位领导干部、教职工和学生的学习考核工作,确保专业认证知识人人过关。

(二)学习形式。学习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。教职工利用每周四下午理论学习时间集中学习,学生利用班会、主题党团日活动时间等进行集中学习,每周至少一次,可采取集中研学、组织讨论、宣讲、竞赛、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,激发师生学习自觉,提升学习效果,力求专业认证知识入脑入耳入心。

(三)考核形式。专家进校前,每周安排一次集中考核。考核以集中闭卷考试为主,以随机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。10月20日和27日左右,各院(系)处、直属单位自行组织两次集中考试,包括命制试题、安排考试、评阅试卷、通报结果等全过程,反复强化巩固,确保实现师生全覆盖、全过关。请各院(系)处、直属单位将两次集中考试时间、地点、人员范围、考核结果等信息,及时报送学校认证评估工作办公室(明德楼B座308室,联系人:江毅,联系电话:68891380)。11月3日左右,党委宣传部、认证评估工作办公室牵头,对全校各级领导干部、教职工、在校学生进行闭卷考试。考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命制试题,党委组织部负责牵头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试卷评阅,各院(系)处、直属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教职工的试卷评阅,学工部负责牵头落实学生的试卷评阅,并将考核结果于11月7日下午5点前报送认证评估工作办公室。同时,党委宣传部、认证评估工作办公室会对全校试卷开展随机抽查评阅工作。11月9日,考核结果在全校予以通报。各院(系)处、直属单位需在11月12日前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,组织补学、补考,直至考核合格。

五、相关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实施。中医学专业认证是学校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,是关系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的“质量大考”。要充分认识开展专业认证知识学习考核活动的重要意义,高度重视此次学习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,做到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,确保人人参与、人人考核、人人过关。

(二)自觉担当,务求取得实效。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,发扬担当尽责的主人翁精神,紧紧围绕专业认证知识和自评报告等内容,主动深化学习,做到完全理解吸收消化,以实际行动打好迎检攻坚战。

(三)加强督查,强化结果运用。要加强对学习考核情况的监督检查,做好学习考核记录,坚决避免和防止走过场、搞形式主义。此次学习考核情况将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,教职工或学生学习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。

 

 

党委宣传部   认证评估工作办公室   

(教务处代章)     

2016年10月11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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